根据国务院《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》(国发〔2011〕4号)、中国软件行业协会《软件产品评估规范》(T/LSIA-003-2019)、辽宁省软件行业协会《软件产品评估规范》(T/LSIA-002-2016)的有关规定,经企业自愿申报,辽宁省软件行业协会组织评估,确认鞍钢集团自动化有限公司的超低排放无组织管理系统V1.0和超低排放有组织管理系统V1.0通过软件产品评估,编号为辽辽RC-2025-0001/辽RC-2025-0002,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-2025年1月9日,如有异议,请将意见发送至lsiahydh@163.com.如无异议,公示结束后,颁发软件产品评估证书。
辽宁省软件行业协会
2025年1月2日